首頁>書籍>農田水利招考>農田水利事業新進人員考試(一般行政人員-法制組)套書(不含民事訴訟法概要)(贈題庫網帳號、雲端課程)

農田水利事業新進人員考試(一般行政人員-法制組)套書(不含民事訴訟法概要)(贈題庫網帳號、雲端課程)

農田水利事業新進人員考試(一般行政人員-法制組)套書(不含民事訴訟法概要)(贈題庫網帳號、雲端課程)
※本網站提供之試閱內容為電子書版本, 紙本書籍為單色印刷。

 

推薦商品
優惠商品

書號:2F15

出版社:鼎文書局

規格:cm

適用考試
  • 庫存狀態:
  • 充足(>10)

應試要領

2023年農田水利考試【農田水利概論與相關法規】(對應命題範圍最新變革.短期應考最佳首選用書!)
【長程應試方略】
我們大致上可將考前4個月到3個月視為長程準備階段,換句話說,也就是頭2個月的期間。而在長程準備方針上,考生應要做到以下幾點:
  1. 奠基:
    假若考生是從第一遍開始念起,表示考生過去對該科並不熟悉,因此最重要的頭一項工作就是要先打下對該科的基礎,先對要考的科目內容有所基本瞭解。
  2. 精讀:
    頭一遍的學習,建議考生最好是將每一科的內容章節全書地毯式的精讀過,先行建立最完整的概念,並仔細記憶、背誦或推導。此一步驟對考生來說往往是最痛苦的一步,但卻是最必要的一步,因為精讀將有利於考生建立自己的記憶庫,也能厚植自身的基礎實力!

【中程應試方略】
經過頭2個月或更長的時間打底之後,考生將進入中(短)期的準備時間,此時大概離考前剩2個月左右,建議考生以1個月的時間為基準,進行以下複習的準備工作:

  1. 複習重點:在精讀完所有書本內容後,考生接下來最重要的工作自然在於複習所學並加強記憶。此時之複習應以重點為主,不需再全文精讀一遍,因此第二遍的學習理當速度變快且時間縮短。
  2. 整理筆記:自己整理筆記為複習時的重要技能,透過此一方式考生不但可以替自己建立最有效的複習架構,也可以透過文字或圖表的表達整理,加深既有印象,達到強化學習的功效。

【考前應試方略】
考前的期限通常我們會抓考試前1個月(或者更短,比方半個月),此時已經是考前最後的緊要關頭,而準備方式應當要離開『紙上談兵』進入『實戰演練』的時候,也就是在考前最後的強化黃金時間內,考生應要進行:

  1. 題庫練習:前面兩階段的重心擺在學習打底與複習強化,而最後的考前衝刺重心則擺在大量題目的練習,因為透過實際演練,考生才能知道自己所學有何不足、觀念何處錯誤。
  2. 掌握考點:除了靠單純的大量練習題目做觀念加強與修正外,考生也要藉著考古題掌握歷年來的重要考點,並在有限的最後時間內,做最後的強化與複習。而通常針對選擇題型的考試,掌握歷年考點即是基本要務之一!
2023年農田水利考試【公文與法學緒論】(全新內文升級改版.附111年最新試題精解)
【長程應試方略】
我們大致上可將考前4個月到3個月視為長程準備階段,換句話說,也就是頭2個月的期間。而在長程準備方針上,考生應要做到以下幾點:
  1. 奠基:
    假若考生是從第一遍開始念起,表示考生過去對該科並不熟悉,因此最重要的頭一項工作就是要先打下對該科的基礎,先對要考的科目內容有所基本瞭解。
  2. 精讀:
    頭一遍的學習,建議考生最好是將每一科的內容章節全書地毯式的精讀過,先行建立最完整的概念,並仔細記憶、背誦或推導。此一步驟對考生來說往往是最痛苦的一步,但卻是最必要的一步,因為精讀將有利於考生建立自己的記憶庫,也能厚植自身的基礎實力!

【中程應試方略】
經過頭2個月或更長的時間打底之後,考生將進入中(短)期的準備時間,此時大概離考前剩2個月左右,建議考生以1個月的時間為基準,進行以下複習的準備工作:

  1. 複習重點:
    在精讀完所有書本內容後,考生接下來最重要的工作自然在於複習所學並加強記憶。此時之複習應以重點為主,不需再全文精讀一遍,因此第二遍的學習理當速度變快且時間縮短。
  2. 整理筆記:
    自己整理筆記為複習時的重要技能,透過此一方式考生不但可以替自己建立最有效的複習架構,也可以透過文字或圖表的表達整理,加深既有印象,達到強化學習的功效。

【考前應試方略】
考前的期限通常我們會抓考試前1個月(或者更短,比方半個月),此時已經是考前最後的緊要關頭,而準備方式應當要離開『紙上談兵』進入『實戰演練』的時候,也就是在考前最後的強化黃金時間內,考生應要進行:

  1. 題庫練習:
    前面兩階段的重心擺在學習打底與複習強化,而最後的考前衝刺重心則擺在大量題目的練習,因為透過實際演練,考生才能知道自己所學有何不足、觀念何處錯誤。
  2. 掌握考點:
    除了靠單純的大量練習題目做觀念加強與修正外,考生也要藉著考古題掌握歷年來的重要考點,並在有限的最後時間內,做最後的強化與複習。而通常針對選擇題型的考試,掌握歷年考點即是基本要務之一!
2024年公務人員考試【民法(含概要)】(綱要表解清晰.體系架構分明.最新試題詳解)

  

按民法單單一科之篇幅,即包含總則編、債編、物權編、親屬編及繼承編等五大內容,其範圍之廣、學理爭議及實務見解之龐雜,縱使是科班出生之法律系學生也是力有未逮,無法完全掌握。更別說是非法科背景的學生了,簡直僅能以「徒呼負負」、「書空咄咄」來形容。惟差堪安慰的是,絕大多數的法律系畢業生皆投入了專為他們設計的司法特考及律師特考。因此,除了前揭二種考試外,其他國家考試(如高普考、地方政府特考、鐵路特考、關務特考、地政士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因相對於他的考生大都為非法律系背景,就民法此科的難度上自較為減輕。傳統上繁雜而爭論不休的學說爭議問題,實已大幅降低。主要係測驗考生對於民法基本法理原則的熟悉及整體法規條文的掌握及運用。

至於,現行國家考試有關民法此科之考試類型,不論是三等(高考三級、高員三級)或四等(普考、員級),大都已固定為二題申論題、二十五題測驗題之混合題型。(PS:地政士三題申論題;不動產經紀人二題申論題、四十題測驗題)

(一)就申論題部分而言,其命題趨勢有二:

1.傳統偏重記憶性質之問答題型,已被實例題型所取代。

2.既已被壓縮為二題,故以往那種一題單獨以民總或債或物權或親屬繼承等部份命題的題型,已實屬少見。更多的是,各個部份的組合性題型。

(二)就測驗題部分而言:

沒有所謂重要的考點,也沒有所謂的命題趨勢,全法一千多條的條文,處處皆有可能成為下次考試命題的焦點。換言之,就此部份的準備,倒不需要去背誦它,只須去熟悉即可。部分涉及計算式的題目,則多集中在親屬、繼承編中,包括夫妻離婚剩餘財產的分配、遺產應繼份、特留分以及遺產歸扣之計算等繼承問題,亦請讀者們要特別加以留意研習之!

公務人員考試【刑法(含概要)】(最新法規全面翻修‧一本精讀高效首選)
刑法概要此一考科,從準備方式上來說,要經過三個必經的階段:
  1. 往來穿梭基礎教材與法條之間:
    首先,選擇一本適合自己的基礎教科書,由於各家學說博大精深,而且坊間刑法教科書,均分為總則與分則兩部,而較少如本書般專門為刑法概要而撰寫考試用書。因此,讀者應視自己的需要,選擇一本基礎的考試用書,然後配合最新的中華民國刑法條文,採取穿梭式的閱讀方法,瞭解哪一些部分的理論,是刑法條文中有規定的,而哪一些部分的理論,則是條文中沒有規定,但是在考試上具有相當重要性,而必須建立基礎概念者。例如總則第28條有共同正犯的規定,第29條有教唆犯的規定,第30條有幫助犯的規定,不過,我們所說的「間接正犯」這個概念,雖然刑事實務上加以承認,但是卻因為立法上的爭議,使得刑法條文中沒有規定間接正犯的定義,類似這樣的概念,就要在第一個階段好好地、純熟地掌握基礎定義。
  2. 理解、記憶、整合:
    完成第一階段的準備程序後,就必須對基礎概念進行整理與記憶,法條與理論要整合在一起記憶,而總則與分則的法條規定,則要透過的部分去進行篩選,將較重要的條文,例如,總則為第1條至第99條,每一條最好都能記下來,而分則是第100條至第363條,國家考試最主要的部分在測驗考生對於個人法益的理解與應用,因此個人法益的所有條文,都要記下來,也都要熟悉運用的方法,而社會法益與國家法益的條文,就不需要全部記憶,只要記住較重要的部分,例如社會法益中的偽造相關部分,或是國家法益中有關瀆職罪章以及妨害公務罪章的條文,都是考點的熱區,因此在經過的階段之後,要先將這些投資報酬率最高的部分選擇出來,在的階段仔細讀熟,將總則與分則的規定與理論整合在一起。例如總則有共同正犯的概念,分則有「結夥」的規定與「必要共犯」的概念,其概念之間適用範圍如何,具有如何之關係,都要在的階段加以掌握。換句話說,在這個階段裡,考生應該已經掌握了所有的考試重點,並且理解基礎的應用方式。
  3. 高效率的複習與修正、調整:
    在最後的階段,就是要依據所掌握的重點,配合歷屆試題或是模擬試題的實際演練,熟練答題的方式,而在題目的練習上,要以實例題的練習為主,大約要佔8成,而申論題的練習,則最好能挑選概念比較的例題或有助於整合基礎概念的例題來進行練習,避免盲目練習,更忌諱以背題目、背答案的方式來準備實例題與申論題型的考試,務必要踏實地進行筆寫演練,再翻閱教科書之內容與法條之規定對照正確答案,必能大幅提昇自己的刑法實力,達到高效率複習與練習的目標,進而獲取高分,成功上榜。
公務人員考試【刑事訴訟法(含概要)】(理解與記憶並重‧試題完善詳解)

刑事訴訟法此一考科,從準備方式上來說,要經過三個必經的階段:

  1. 往來穿梭基礎教材與法條之間:
    首先,選擇一本適合自己的基礎教科書,由於各家學說博大精深,而且坊間刑訴教科書,有時內容稍嫌龐雜,而較少如本書般係專門為高普考、移民特考及警察考試而撰寫之考試用書。因此,讀者應視自己的需要,選擇一本基礎的考試用書,然後配合最新的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條文,採取穿梭式的閱讀方法,瞭解哪一些部分的理論,是刑訴條文中有規定的,而哪一些部分的理論,則是條文中沒有規定,但是在考試上具有相當重要性,而必須建立基礎概念者。例如我們在刑事訴訟法中常常提到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乃刑事訴訟法採取強制處分之基礎原則。不過關於正當法律程序之實踐,卻因為強制處分種類之不同,而有不同之要求與規定。例如司法警察或司法警察官詢問犯罪嫌疑人之前,應依據刑事訴訟法第95條之規定,踐行告知義務,此即對於犯罪嫌疑人之程序權保障,乃屬於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與實踐。類似這樣的概念,就要在第一個階段好好地、純熟地掌握基礎定義。
  2. 理解、記憶、整合:
    完成第一階段的準備程序後,就必須對基礎概念進行整理與記憶,法條與理論要整合在一起記憶,而刑事訴訟法的法條規定,則要透過的部分去進行篩選,將較重要的條文,例如,以強制處分為出題核心概念的移民特考與警察考試,往往將有令狀搜索與無令狀搜索之規定、體系與區別設計成為考題,則刑事訴訟法第122條至第153條之規定,即應區別搜索行為通用之規定、有令狀搜索之規定與無令狀搜索之規定與限制分別熟讀、記憶,因此在經過的階段之後,要先將這些投資報酬率最高的部分選擇出來,在的階段仔細讀熟,將規定與理論整合在一起。換句話說,在這個階段裡,考生應該已經掌握了所有的考試重點,並且理解基礎的應用方式。
  3. 高效率的複習與修正、調整:
    在最後的階段,就是要依據所掌握的重點,配合歷屆試題或是模擬試題的實際演練,熟練答題的方式,而在題目的練習上,要以實例題的練習為主,大約要佔8成,而申論題的練習,則最好能挑選概念比較的例題或有助於整合基礎概念的例題來進行練習,避免盲目練習,更忌諱以背題目、背答案的方式來準備實例題與申論題型的考試,務必要踏實地進行筆寫演練,再翻閱教科書之內容與法條之規定對照正確答案,必能大幅提昇自己的刑事訴訟法實力,達到高效率複習與練習的目標,進而獲取高分,成功上榜。

購物說明

  1. 凡於鼎文公職網路書店購買之商品,均享取貨後7天內(含例假日)鑑賞期。
  2. 退貨商品需於7天內辦理退貨,並保持商品完整性始能退換貨。(包裝完整狀態,如:主要商品、內外包裝、隨貨文件、贈品等)
  3. 部分商品因性質特殊,一經拆封,恕無法辦理退換貨:
    . 套書(膠膜包裝套書,內含題庫網附贈帳號密碼)
    . 題庫網點數(點數購買後帳號即已開啟,無法退換,惟實際套書內容與目錄所列不符或考科更改不在此限)
  4. 若遇有商品延貨、缺貨、價格誤植等情形,我們將保留出貨與否的權利。
  5. 退換貨服務以一次為限。
  6. 鼎文公職保留上述事項變動及最終之解釋權。

相關推薦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