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

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係自民國92年起整合原特種考試臺灣省及福建省基層公務人員考試與特種考試臺北市政府基層公務人員考試二種考試而成,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按92 ~ 98年本考試計分臺北市、高雄市、臺灣省北區(基隆市、臺北縣、桃園縣、新竹縣市、宜蘭縣)、臺灣省中區(苗栗縣、臺中縣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臺灣省南區(嘉義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屏東縣)、臺灣省東區(花蓮縣、台東縣)、臺灣省澎湖區(澎湖縣)、福建省金門區(金門縣)、福建省連江區(連江縣)等9個錄取分發區。99年因應部分縣市合併改制升格為直轄市,重新檢討劃分,現為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桃園市、基宜區(包括基隆市、宜蘭縣)、竹苗區(包括新竹縣市、苗栗縣)、彰投區(包括彰化縣、南投縣)、雲嘉區(包括雲林縣、嘉義縣市)、屏東縣、花東區(包括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及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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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屆試題
共有411筆結果│第37 / 42頁

102年高普、地方三四等(食品分析與檢驗)密集班單科函授課程

密集班
單科

適用考試

102年高普、地方三四等(空氣污染與噪音防制)密集班單科函授課程

密集班
單科

適用考試

102年高普、地方三四等(社會研究法(社會工作研究方法))密集班單科函授課程

密集班
單科

適用考試

102年高普、地方三四等(水處理工程(含法規))密集班單科函授課程

密集班
單科

適用考試

102年高普、地方三四等(心理學(含概要))密集班單科函授課程

密集班
單科

適用考試

102年高考、地方三等(觀光英語(含申論題進階課程))密集班單科函授課程

密集班
單科

適用考試

102年高考、地方三等(環境衛生學)密集班單科函授課程

密集班
單科

適用考試

地方三等、高考(電磁學高考進階課程)密集班單科函授課程

密集班
單科

適用考試

地方三等、高考(電磁學)密集班單科函授課程

密集班
單科

適用考試

地方三等、高考(電磁學(含高考進階課程))密集班單科函授課程

密集班
單科

適用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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