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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點主題 搶捧「鐵」飯碗,錢「警」大光明 ~

 優惠活動  國考草莓祭

 考情說明會   公職與國營事業招考說明會


【鐵路篇】

幸福蒲公英,數字透玄機

隨著報名人數遞減,相對來說錄取率亦提高了不少,以佐級為例只要年滿18歲即可報考,起薪上看34K,揮別那22K的低薪包袱,幸福的嘟嘟鳴笛聲再度響起,您心動了嗎?搭上幸福的列車,馬上行動喔!

鐵路特考又來啦! 月薪最高 44K

【2014/2/23 記者/陳如嬌/台北報導】

鐵路特考又來啦!台鐵表示,近年員工出現退休潮,加上新進人員受訓後發現福利和薪資都低於其他高普考公務員,且工作要常三班制輪班,新人進來每年約有2成5至3成流失率,因此今年6月14日至6月16日將再辦台鐵特考,報名日期3月11日起至3月20日,目前暫定需用員額是451人,預計 7~8月將再開出增額錄取名單,起薪3.4萬元至4.4萬元不等。

這是台鐵自2008年起連續6年都舉辦鐵路特考,錄取初任人員薪資,高員三級(相當於高考三級)月領約4萬4千元,員級(相當於普考)約3萬6千元,佐級(相當於初等考)約3萬4千元,每年另比照公務人員領有1.5個月年終獎金及0.5或1個月不等的考成獎金。台鐵表示,近年員工出現退休潮,因此今年6月14日至16日將再辦台鐵特考,報名日期3月11日起。

幸福平交道,邀您一同 「停、看、聽」 【考試資訊】

鐵路特考配合用人機關需求,設高員三級、員級及佐級三個不同等級的考試,高員三級需獨立學院畢業方可報考,員級需高中(職)以上畢業才可報考,佐級只需年滿18歲的中華民國國民就有資格報考,一般來說業務類科都不會有相關科系的限制,但若是技術類科則可能會限相關科系才可以報考,考生在報名時,需要留意相關的應考須知與考試資格等相關資訊。

1. 報名時間: 預定於103/3/11-103/3/20報名

2. 考試時間: 預定於103/6/14-103/6/16考試

3. 錄取人數: 鐵路特考暫定需用名額 471 名, 高員三級考試設10類科共57名,員級考試設12類科共121名,佐級考試設9類科共293名

附表3--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各等別、類科暫定需用名額統計表(PDF)

4. 熱門類別介紹

等別

類科

缺額

報考資格

分發單位

工作性質

運輸營業

57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運務處,運務段

客運業務(售驗票及站務嚮導)、貨運業務(含行包工作)、列車乘務、運轉業務(含調車工作)及車調度等工作。

運輸營業

31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者。

運務處,運務段

一般行政事務。客運業務(售驗票及站務嚮導)、貨運業務(含行包工作)、運轉業務(含調車工作)。

事務管理

4

行政處等各事務單位

總務、會計、人事等一般行政業務及事務管理等相關工作。

場站調車

40

各運務段

調車車輛摘解與聯掛、調車路線轉轍器扳轉、調車司事及車輛引導、客貨運業務(含售驗票及行包工作)、行車閉塞之號誌顯示。

機械工程

66

各機務段

機械砸道車維修、砸道、整碴、篩碴等夜間工作及道岔製作、焊軌等。

機檢工程

47

各機務段

一、一律送適性測驗甄選參加司機員班培訓,以擔任動力車乘務員工作。 二、擔任動力車、客貨車之維修、事故搶修、設備維護、物料管理、加油加砂、運轉整備、號誌工作、工場內外清潔等事項。 三、現場工作不分性別,須依業務需要擔任輪勤、輪班等工作。

養路工程

54

各公務段

現場路線養護工作。

※實際薪資,仍以錄取後分發報到之機關為準

5. 薪資給與

等級

薪資給與

高員三級

取得薪級42級,薪資約42,675元(含薪額24,080元、專業加給14,595元、 營運獎金4,000元)

員級

取得薪級38級,薪資約35,480元(含薪額19,120元、專業加給12,860元、營運獎金3,500元)

佐級

取得薪級30級,薪資約33,280元(含薪額17,280元、專業加給12,700元、營運獎金3,300元)

※實際薪資,仍以錄取後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投考組合多元,投資報酬率超高【報考優點與投考組合】

套餐內容:(初等五等/鐵路佐級-行政類)

普通科目皆為 ※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公民與英文

考科

初等交通行政

鐵路佐級運輸營業

鐵路佐級車輛調度

交通行政大意



運輸學大意

企業管理大意



鐵路法大意



套餐內容:(高普考/鐵路高員級/員級-行政類)

高考三級與地方三等的考試科目一樣,普考與地方四等的考試科目一樣,建議可以連同鐵路特考員級和高員級一同準備。

普通科目皆為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法學知識與英文(包含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考科

普考交 通行政

員級運輸 營業

四等交通 行政

高考交通 行政

高員級運輸營業

三等交通 行政

運輸學概要

運輸學

運輸學

運輸學

運輸經濟學概要


運輸經濟學


運輸經濟學

運輸管理學概要


運輸管理學


運輸管理學

交通行政概要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

民法概要




民法


鐵路法概要




鐵路法


企業管理概要




企業管理


運輸規劃學





交通政策





行政法






經濟學






套餐內容:(高普考/鐵路高員級/員級-機械類)

高考三級與地方三等的考試科目一樣,跟高員級僅差一科熱工學,普考與地方四等和員級的考試科目皆相同,建議可以連同高普考和地方特考一同準備。

考科

普考機械工程

員級機械工程

四等機械工程

高考機械工程

高員級機械工程

三等機械工程

機械原理概要




機械力學概要




機械製造學概要




機械設計概要

含機械材料

機械設計

含機械材料

熱力學





流體力學




工程力學




自動控制




熱工學






套餐內容:(高普考/鐵路高員級/員級-電類)

高考三級與地方三等和高員級的考試科目皆相同,普考與地方四等和員級的考試科目皆相同,建議可以連同高普考和地方特考一同準備。

考科

普考電子工程

員級電子工程

四等電子工程

高考電子工程

高員級電子工程

三等電子工程

基本電學




計算機概要

電子儀表概要




電子學概要

電子學

電子學

電子學

電路學




工程數學




電磁學




半導體工程




考試統計資料:

102年鐵路特考第一試考情資訊

等別

類別

報考人數

錄取人數

錄取標準

錄取率

高員三級

高員三級

人事行政

648

2

61.27

0.65

高員三級

會計

242

10

59.20

10.53

高員三級

事務管理

108

4

63.43

6.90

高員三級

運輸營業

410

33

57.77

14.86

高員三級

土木工程

395

2

54.67

0.77

高員三級

建築工程

74

1

64.17

1.96

高員三級

都市計畫技術

120

2

61.80

2.35

高員三級

電力工程

296

5

73.93

3.01

高員三級

電子工程

150

2

77.97

2.33

員級考試

員級考試

人事行政

263

2

68.83

1.63

員級考試

財經政風

427

3

79.50

1.26

員級考試

事務管理

379

14

68.67

8.05

員級考試

材料管理

96

8

52.83

15.69

員級考試

運輸營業

1428

88

57.67

10.49

員級考試

土木工程

323

3

74.83

1.36

員級考試

建築工程

52

2

51.67

6.45

員級考試

機檢工程

204

7

58.67

6.73

員級考試

電力工程

390

12

65.00

4.65

員級考試

電子工程

548

9

66.17

2.41

佐級考試

佐級考試

事務管理

8044

49

91.50

0.81

佐級考試

材料管理

214

1

84.00

0.70

佐級考試

運輸營業

10748

86

82.00

1.06

佐級考試

車輛調度

4549

181

81.00

5.20

佐級考試

機械工程

819

3

83.75

0.49

佐級考試

機檢工程

2964

174

77.75

7.82

佐級考試

電力工程

1849

54

84.25

3.85

佐級考試

電子工程

705

1

86.50

0.19

佐級考試

養路工程

2623

112

76.00

5.48

【警察篇】

警察特考大變革

【2014/2/13 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

考試院13日審議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修正重點包括:兩項警察特考體格檢查項目增加握力、一般警察特考體能測驗項目增加立定跳遠項目,並刪除現行之仰臥起坐、引體向上(男性)、屈臂懸垂(女性)項目、修正水上警察人員類別應考資格及修正兩項警察特考四等考試部分類別應試專業科目題型等。至外界關注之警察雙軌分流制度部分,考試院會決議請考選部於3個月內提報檢討報告,另案審議。

針對本次修正重點,考選部說明如下:
一、體格檢查增訂握力項目
考量警察人員執行拘提、逮捕等勤務或使用警械均涉及上肢肌力,參考鐵路人員特考之體例,於兩項警察特考體格檢查項目增定握力項目及合格標準,其標準訂為任一手未達30公斤為不合格。另為與其他考試體例一致,本次亦將一般警察人員特考錄取人員之體格檢查時點由第二試體能測驗後,修正為第一試筆試錄取後。

二、體能測驗項目及合格標準
考量外勤員警執勤常遭遇危險情況,需有良好瞬發力應變,爰一般警察特考體能測驗項目改採立定跳遠測驗項目,並比照警校入學考試訂定合格標準為男性一百九十公分以上,女性一百三十公分以上,至現行體能測驗項目仰臥起坐及引體向上(屈臂懸垂)屬肌力、肌耐力測驗,可於教育訓練期間加強,爰予以刪除。

三、應考資格
配合「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規定,修正一般警察人員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應考資格,將交通部航海人員測驗輪機員、航行員測驗納入規範。

四、試題題型
考量同等別各類別考試題型之衡平性與一致性,並兼顧試題之深度與廣度,修正警察人員考試及一般警察人員四等考試部分類別專業科目題型為混合式試題。

考選部表示,本次修正原擬依內政部建議及配合公務人員任用法之有關規定,修正部分體格檢查標準及體能測驗項目,惟經院會考量仍維持現行規定,包括:

一、本修正案原擬依內政部建議將體格檢查之男女性身高標準均調降3公分為男性:162.0公分、女性:157.0公分,惟考量警察勤務特殊性,考選部、用人機關未提出完整實證資料前,認為身高標準之調整宜審慎,爰決議仍維持原條文,即男性:165.0公分、女性:160.0公分。

二、有關原擬配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刪除本二項考試有關「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之規定,惟基於警察屬帶槍之文官,得合法使用武力以維護社會秩序,其工作性質與一般文職公務人員迥異,且與人民生命安全息息相關;加以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6條規定,擬任警察官前,擬任機關應就其個人之身心健康狀況實施查核,爰經院會決議維持現行規定不予修正。

三、至有關一般警察特考體能測驗跑走項目仍維持現行男性一千六百公尺四百九十四秒以內,女性跑走八百公尺二百八十秒以內部分,係考量體能測驗應達篩選適格人才之功能,而現行缺乏警察人員1200公尺跑走測驗之常模,又跑走測驗實施方式及合格標準仍待進一步研究,爰維持現行規定。

另考試院會亦針對本案通過3項附帶決議如下,考選部表示,將會同用人機關配合辦理:

一、請考選部檢討各項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體能測驗項目及合格標準、體格檢查項目及合格標準之妥適性並作合理性之區隔。

二、為改善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連年發生高額錄取不足額情形,請考選部併同警察人員考試雙軌分流制度檢討,並向院會提出改進方案。

三、請內政部警政署就本次體能測驗項目調整,併同全國女性警察員額及勤務配當情形進行專案檢討,提陳政策意見供考選部未來辦理相關考試之參考。

非警校生也能成為警察【考試資訊】

1. 報名時間: 預定於103/3/11-103/3/20報名

2. 考試時間: 預定於103/6/14-103/6/16考試

3. 錄取人數: 一般警察特考暫定需用名額 1,733 名,其中二等考試設 3 類組共 4 名,三等考試設 5 類組共 79 名,四等考試設 2 類組共 1,650 名。

附表2--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各等別、類組別暫定需用名額統計表(PDF)

4 . 報考資格 & 考試科目:

等別

類科

缺額

報考資格

分發單位

工作性質

行政警察人員

30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2.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中央警察大學以外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及地方警察機關

一律分發外勤勤務機構,擔任第一線、24小時輪職之基層警察人員工作(包含勤區查察、巡邏、臨檢、守望、值班、備勤等勤務),主要從事警勤區、犯罪偵防、交通執法、群眾抗爭活動處理及執行犯人押送、戒護等工作。

犯罪防治人員(預防阻)

5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2.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中央警察大學以外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及地方警察機關

研究犯罪之原因與因素、規劃防治及降低其策略、犯罪矯正。

消防警察人員

14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2.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中央警察大學以外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內政部消防署及各縣市消防局

需24小時輪值服勤,工作範圍包含捕蜂抓蛇、緊急救護、救助人命、裝備器材保養、消防水源調查、危險物品查察取締及其他風災、水災、震災、重大爆炸等災害之搶救。

警察法制人員

25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2.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中央警察大學以外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及地方警察機關

有關全國性警察業務之保安、正俗、交通、衛生、救災、營業、建築、消防、市容整理、家戶訪查、外事處理等有全國一致性之法制事項。

行政警察人員

1100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2.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以外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及地方警察機關

一律分發外勤勤務機構,擔任第一線、24小時輪職之基層警察人員工作(包含勤區查察、巡邏、臨檢、守望、值班、備勤等勤務),主要從事警勤區、犯罪偵防、交通執法、群眾抗爭活動處理及執行犯人押送、戒護等工作。

消防警察人員

550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2.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以外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內政部消防署及各縣市消防局

需24小時輪值服勤,工作範圍包含捕蜂抓蛇、緊急救護、救助人命、裝備器材保養、消防水源調查、危險物品查察取締及其他風災、水災、震災、重大爆炸等災害之搶救。

4. 薪資給與

等級

初任警正或警佐者,等級起敘

薪資給與

三等

以警正四階任用,自四階三級起敘,先以警佐一階任用者,自一階一級起敘

約55,000元

四等

以警佐三階任用,自三階三級起敘

約43,730元

※實際薪資,仍以錄取後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 福利健全

警察具公務人員身分,雖工作相較一般公務員辛苦,但同時享有婚喪補助、生育補助、子女教育補助、購屋貸款、優惠存款…等各項福利。其餘考績、加給獎勵、休假、退休、撫卹等各項福利補助都是比照公務人員考績法、公務人員退休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因此警察的福利措施是相當完善的。

● 薪資優渥

以目前公職體系待遇,只要入主警察人員行列,每月薪資待遇可高達60,000~70,000元,且至100年起,一般警察特考,限非本科系一般生才考報考,少了警大、警專生競爭,想一圓當警察的夢想,更是唾手可得。

以四等行政警察為例,訓練後分發擔任「一線三星」的外勤警員,本俸加上專業加給、警勤加給,1個月薪水可達約$45000;如果再加上津貼(例:台北市每月可報$17000千元),加起來收入高達約$60000左右!

通過三等考試的警員薪水更高,1個月可再加約1萬元。也就是說,即使是剛踏進社會的菜鳥警員,但若通過三等考試,在台北市服外勤,可以有約$60000的收入!

與高普考重覆科目多 投資報酬率超高【報考優點與投考組合】

「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部分類科的應試科目與高普考重疊性高!以三等行政警察為例,只要再準備「公務員法」,即可以再報考「普考法律政風」,若再加上考科相近的高考、地方政府特考、初等考,等於1年擁有4個考試機會,投資報酬率超高!

建議投考組合 ( 一般警察特考行政警察 )

投考組合分析:法律類科,為捍衛司法正義的第一道防線,首先登場的是6月份考試的一般行政警察,而普通考試與地方四等考科類別完全相同,可以一併準備增加上榜機會,另外,只要多準備一科「法院組織法」,亦可再參加司法四等法警類別的考試。普通科目皆為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法學知識與英文(包含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考科

一般四等行政警察

普通考試法律廉政

司法四等法警

地方四等法律廉政

刑事訴訟法概要


行政法概要

刑法概要

公務員法



法院組織法




建議投考組合 ( 一般警察特考法制人員 )

投考組合分析:法律類科,為捍衛司法正義的第一道防線,首先登場的是6月份考試的一般行政警察,而與高考和地方特考的法制類考科相近,亦與司法三等公設辯護人相似! 可一魚多吃增加上榜機會。

考科

一般三等法制人員

高考三級法制

司法三等公設辯護人

地方三等法制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行政法


立法程序與法制作業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智慧財產權法




犯罪學




商事法


考試統計資料:



102年第一試

102年第二試



報考人數

到考人數

錄取人數

到考率%

錄取率%

報考人數

到考人數

錄取人數

錄取率%

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二等考試

124

69

5

55.65

7.25

5

5

3

60.00

二等

刑事警察人員數位鑑識組

90

50

2

55.56

4.00

2

2

1

50.00

二等

刑事警察人員電子監察組

34

19

3

55.88

15.79

3

3

2

66.67

三等考試

1116

609

88

54.57

14.45

88

70

44

62.86

三等

行政警察人員

430

263

40

61.16

15.21

40

31

19

61.29

三等

外事警察人員(選試英語)

136

79

13

58.09

16.46

13

12

9

75.00

三等

外事警察人員(選試日語)

22

14

2

63.64

14.29

2

2

1

50.00

三等

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

107

52

7

48.60

13.46

7

7

5

71.43

三等

消防警察人員

30

11

5

36.67

45.45

5

4

3

75.00

三等

警察法制人員

319

140

14

43.89

10.00

14

7

2

28.57

三等

行政管理人員

72

50

7

69.44

14.00

7

7

5

71.43

四等考試

12475

9594

1639

76.91

17.08

1637

1429

1082

75.72

四等

行政警察人員

10440

8098

1275

77.57

15.74

1273

1080

790

73.15

四等

消防警察人員

2035

1496

364

73.51

24.33

364

349

292

8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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