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138期主頁       發報日期:

 焦點主題 波麗士大人養成班~警專生招考2080人

 優惠活動 全民徵求,高薪警力

 考情說明會  公職與國營事業招考說明會


在經濟不景氣的時代,年青學子高中職畢業之後,除了升學之外,又多了一項新選擇-報考警察專科學校,考上警專之後不但享免食宿、免學費,還有生活津貼等補助,兩年學制畢業後,可報考警察特考或是繼續往警大深造。未來任職就業後平均月薪約五萬元,生活穩定不煩惱,並能成為打擊犯罪、維護正義之波麗士大人。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的前身為臺灣省警察訓練所,創設於民國34年10月27日,民國37年4月1日改制為臺灣省警察學校,辦理初級警察教育。民國77年6月15日升格為「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警察專科學校,隸屬於內政部警政署,辦理全國警察基層幹部教育,目的在於培養強健體魄的學生,增進其法學素養,灌輸人文關懷理念,使每一位警校畢業同學具備執行各種警察、消防勤、業務能力之基層人員。

養成教育中的專科警員班(正期組)為二年制專科學校,在校修業期間享公費待遇及生活津貼。公費待遇包含服裝費、主副食費、書籍費、平安保險費、見學費及實習費。而生活津貼(每人每月發給14,190元),由警察專科學校,按規定編列預算核實發給。另外,警專修業期滿成績及格者,會授予副學士學位證書。

專科警員班(正期組)畢業出路

1. 畢業成績優良者可進入警大深造

依據「中央警察大學甄選或甄試新生入學辦法」第 2 條規定,凡畢業成績列各教授班第 1 名至第 3 名,於警察、消防或海巡機關服務滿 1 年,成績優良者,每年甄選 1 名至 10 名,就讀中央警察大學二年制技術系一年級。

2. 畢業後分發任職:

畢業後參加考試院舉辦之警察人員特考,及格後依機關缺額分發任職,任職後每月薪資約五萬元,各科分發工作性質如下 :

組別

科別

考試及格分發機關

工作性質

甲組

消防安全科

畢業後參加考試院舉辦之警察人員考試各等消防警察人員類科及格後,由內政部消防署分發任職。

擔任消防勤務工作,工作性質採24小時輪值方式值勤(包括:防災宣導、備勤、消防安全檢查、水源調查、搶救演練、值班、裝備器材保養、待命服勤等勤務),主要從事水災預防、火災調查、危險物品管理、災害搶救、緊急救護、災害管理等工作。

海洋巡防科

畢業後參加考試院舉辦之警察人員考試各等水上警察人員類科或海岸巡防人員考試及格後,由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分發任職。

1.航海組:負責船艇駕駛、航儀操作、通訊聯繫及其他共同海巡任務之執行。
2.輪機組:負責船艇艙面以下主、副機操作、保養、維修及其他共同海巡任務之執行,工作性質採24小時輪值方式執勤(包括值班、備勤、守望、巡邏、檢查等勤務),主要從事海上查緝走私、非法入出國、犯罪調查、海難救助、海洋災害救護、漁業巡護及漁業資源維護、海洋環境保育、海上交通秩序之管制及維護等工作。

乙組

行政警察科

畢業後參加考試院舉辦之警察人員考試各等相關類科及格後,由內政部警政署分發任職。

一律分發外勤勤務機構,擔任第一線、24小時輪值之基層警察人員工作(包括勤區查察、巡邏、臨檢、守望、值班、備勤等勤務),主要從事警勤區經營、犯罪預防、交通執法、群眾活動處理及執行人犯押送、戒護等工作。

※重要考試事項

報考時間:

報名日期

初試日期

複試日期

報名方式

103年3月24日至4月2日

103年5月18日(日)

約103年7月7日至7月11日

採網路報名

●103 年招生類組名額、報考資格及應考科目:

招生類組

名額

報考資格

考試科目

甲組

消防安全科

270

1.25歲以下

2.高中職畢業或專科畢業等具同等學力資格者。
(大學、二專在學學生可以報考,但五年制專科學校三、四年級在學學生,不得報考。)

初試: ◎國文(含作文40%)、※英文、※甲組數學、※物理、※化學
複試: 體檢、體測、口試、身家調查

30

海洋巡防科

72

8

乙組

行政警察科

1530

初試: ◎國文(含作文40%)、※英文、※乙組數學、※中外歷史、※中外地理
複試: 體檢、體測、口試、身家調查

170

附註1.「※」符號採測驗式試題、「◎」符號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2. 體能測驗合格標準:

(1) 負重:男生負重 40 公斤連續行走未達 20 公尺,女生負重 30 公斤連續行走未達 20 公尺。

(2) 立定跳遠:男生不及 190 公分,女生不及 130 公分。

3.

計分方式:

1. 甲組:國文加百分之 50 計分,以 150 分為滿分;物理、化學兩科各加百分之 25 計分,各以 125 分為滿分,其餘各科以 100 分為滿分。

2. 乙組:國文、英文各加百分之 50 計分,以 150 分為滿分,其餘各科以 100 分為滿分。

3. 各科(國文作文部分除外)均採電腦閱卷選擇題,區分為單選題、多重選擇題兩類。單選題未作答者不給分,答錯者不倒扣。多重選擇題每題五個選項各自獨立其中至少有一個選項是正確的,每題皆不倒扣,五個選項全部答對得該題全部分數,只錯一個選項可得一半分數,錯兩個或兩個以上選項不給分。

複試項目及標準

錄取方式:

( ) 初試 ( 筆試 )

1. 考生按筆試各組成績總分高低順序擇優參加複試,如有總分相同者,以國文較高者優先;國文再同分者,甲組依序以物理、化學、數學、英文較高分者優先;乙組依序以中外歷史、中外地理、數學、英文較高者為優先。

2. 筆試科目有一科 0 分者,或國文加權計分後未達 60 分以上者,或物理、化學分數加權計分後未達低標準者,均不予錄取。 ( 低標準係:依該科分數高低,後 50% 者之平均分數計算,但 0 分者不計 )

( ) 複試:

1. 體能測驗、口試、體格檢查、身家調查等其中有一項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 複試合格者,按其筆試成績總分高低順序擇優錄取為各科正取生,至滿額為止;其餘列為備取生,甲組備取生不分科,遇缺按成績順序依序遞補。

3. 甲組考生成績,除按其筆試成績總分高低順序外,尚依其志願順序擇優錄取。如第一志願科別未及錄取,而符合第二志願正取者,則依第二志願錄取。

4. 甲組正取生,入學後遇有缺額時,得依成績順序申請改以第一志願科別遞補,經遞補後不得再行變更,其所遺缺額,再依成績順序遞補。

近年錄取率、初試正取錄取分數:

組別

科別

性別

100

101

102

錄取率

錄取分數

錄取率

錄取分數

錄取率

錄取分數

甲組

消防安全科

海洋巡防科

男生

13.99%

334.25

21.80%

321.25

19.43%

336.50

女生

8.49%

347.25

11.48%

357.75

9.94%

376.50

乙組

行政警察科

男生

16.66%

302.93

17.56%

316.75

16.45%

343.25

女生

5.60%

384.35

5.92%

385.00

5.85%

430.25

※投考組合

警專考試僅須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應試科目跟中油僱員、自來水評價人員和台電養成班等部分國營事業考試類別相近。亦可以多準備一些科目,可以增加更多的選擇機會。 以下就來看投考組合:

警專考試一魚多吃投考組合:(考試皆為選擇測驗題型)

考科

警專考試 -

中油僱員 -

自來水評價人員 -

台電養成班 -
配電線路維護

台電養成班 -
配電線路施工

國文

英文


物理

化學



數學





一般法律
常識





公民





電子計算機
概論





基本電學



警專考試 Q&A

Q1:警專考試有什麼福利?

A1:在學費漲聲不斷的世代, 就讀警專學校在校修業期間享公費待遇及生活津貼。 公費待遇包含服裝費、主副食費、書籍費、平安保險費、 見學費及實習費。還有生活津貼

(每人每月發給14,190元),由警察專科學校, 按規定編列預算核實發給。另外,警專修業期滿成績及格者, 會授予副學士學位證書。有書唸不用付學費還有錢可拿!!

Q2:唸警專學校=就業保證?

A2:以102年警察特考考試為例, 警專畢業是參加特種警察考試,第一試的錄取率幾乎接近100%。

等別

考試類別 

報考人數

到考人數

錄取人數

到考率%

錄取率%

四等

行政警察人員

1 313

1 296

1 293

98.71

99.77

四等

消防警察人員

180

169

154

93.89

91.12

相較之下非警專生參加的一般警察考試的錄取率只有15%~24% 左右,因此警專學生幾乎就等於就業的保證!!

等別

考試類別 

報考人數

到考人數

錄取人數

到考率%

錄取率%

四等

行政警察人員

10 440

8 098

1 275

77.57

15.74

四等

消防警察人員

2 035

1 496

364

73.51

24.33

Q3:警專考試會不會很難準備?

A3:警專考試分甲組和乙組,考試科目與大學指考相仿, 無須重新準備!可以減少考生許多負擔。

Q4:警專考試報考的資格會不會很嚴格?

A4:資格相當寬鬆,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男女青年,年滿25歲 以下,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詳情請參閱簡章資訊)

Q5:畢業之後如果還想繼續唸書,進修的管道多嗎?

A5:依據中央警察大學甄選或甄試新生入學辦法第2條規定, 凡畢業成績列各教授班第1名至第3名,於警察, 消防或海巡機關服務滿1年,成績優良者,

每年甄選1名至10名,就讀中央警察大學二年制技術系一年級。 分發任職以後服務成績優良, 符合中央警察大學二年制技術系班及研究所之入學考試資格者, 得參加該系班及研究所之入學考試再深造。

回138期主頁


館 前:台北市館前路2號5F之1(新光三越旁) (02)2331-6611 台 中:台中市中區建國路113號1樓 (04)2220-1212
重 慶: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69號1樓 (02)2331-0905 台 南:台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76號4樓 (06)222-5588
台 北: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之1號1樓 (02)2312-1200 高 雄:高雄市中山一路263號1樓 (07)286-0088
新 竹:新竹市東門街96號B1 (03)523-8299 台北數位學院: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3樓 (02)2331-0322
中 壢:桃園縣中壢市中正路264號1樓 (03)425-4978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2013 TingWen Co., Ltd. 鼎文公職網路書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