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關難過關關過
挑戰關務特考,我準備好了…
考試院院會今(9/27)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規則部分條文:
民國101年2月3日制定公布財政部關務署組織法,將財政部關稅總局改制為財政部「關務署」並自102年1月1日施行,考試院爰配合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機關名稱;另參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民航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規則體例,10/8修正考試規則第9條有關限制轉調之規定。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8月8日】
101年度關務特考第一批分發的78人,前天正式向基隆關稅局報到,基隆關稅局為提升新進人員專業知能,加強經驗傳承,特別規劃一連兩天的「新進關員講習」,局長馬幼竹於講習課程致詞時,除表達歡迎之意外,並勉勵新進關員應秉持良好操守,隨時充實專業知識,以應付海關日趨龐雜的業務。
基隆關稅局表示,該局辦理的「新進關員講習」,第一天課程由督察、政風、人事、資訊及總務等單位進行相關業務法令簡介與宣導,讓新進關員了解海關業務,並遵守法令,以及維護自身權益;昨日第二天的課程則由法務室稽核張邦麟講授公文製作,介紹撰寫公文應注意的重點、文書處理規範及依法行政原則,另安排新進人員前往各分發單位進行實務訓練。
關稅局指出,近年來海關有不少關員退休,但業務卻不斷增加,諸如安全認證優質企業(AEO)、RFID電子封條、X光貨櫃儀器檢查計畫、緝毒犬查緝作業、兩岸直航入境旅客等多項新增業務,尚有關務十大革新方案及三十四項策進作為極需辦理,造成海關人力吃緊,相信在注入這批剛報到的年輕生力軍後,可望紓解人力不足的困境。
而新進人員進關後,將實施為期四個月的實務訓練,期以更紮實的教育訓練,增進業務知能,提供商民及旅客更優質的服務。
修正前 |
修正後 |
本考試及格人員,取得關務人員有關類別及官稱之資格,並依「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之規定取得任用資格,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2 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實際任職 6 年內並不得轉調財政部暨其所屬機關(構)以外機關(構)任職。 |
本考試及格人員,取得關務人員有關類別及官稱之資格,並依「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之規定取得任用資格,自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三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並須於財政部暨其所屬機關(構)再服務三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構)以外機關(構)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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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 (一)訓練時間:
- 專業訓練(4週)+實務訓練合計共4個月。但免除專業訓練人員,仍應接受4個月實務訓練。
- (二)訓練重點:
- 專業訓練:為初任關務人員之基礎訓練,以初步認識關務工作之範疇、充實基本觀念、品德操守、服務態度及增進有關關務業務之專業知識為重點。
(專業課程訓練總計共140小時)
- 實務訓練:以增進與工作有關之關務業務專業知識、所需知能及品德操守與服務態度為重點。
實務訓練計畫如下:
- 職前講習:
含機關環境介紹、單位簡介、公文辦理流程、電腦操作流程及講解實務訓練相關規定。
- 工作觀摩:
依實際需要進行實務工作觀摩。
- 專業課程訓練或輔導:
辦理專業課程訓練,或輔導員於受訓人員實際執行業務過程予以適當輔導,並針對受訓人員分配職務之專業需求,以研讀、討論方式提升受訓人員專業知能。
- 個別會談:
協助解決受訓人員工作適應問題及生涯發展。
- (三)訓練津貼及福利:
- 本訓練採占缺訓練,受訓人員占實務訓練機關編制內實缺,訓練期間由各職缺所在之關稅總局及所屬各關稅局發給下列津貼,並得依規定支給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參加公教人員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比照關稅總局及所屬各關稅局現職人員撫卹相關規定之標準支給遺族撫慰金。
- 更詳細的關務特考訓練明細,請參考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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