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民國100年警察人員考試將改採「分流雙軌制」。應考資格改成:警察特考三等:警大畢業生報考;警察特考四等:警專畢業生報考;基層警察特考增加三等考試,供一般大學畢業生報考;基層警察特考四等考試供一般高中畢業生報考。所以,今年度將是最後一次開放符合專科以上學歷限制之一般民眾參加三等或四等考試,建議考生要好好把握機會準備!
警察工作雖然危險辛苦但薪水與福利相當優渥,通過四等考試者,月薪資包含本俸、年功俸、加給,尚有加班費、超勤加班費、年終工作獎金、輔構住宅貸款、工作獎勵金等各項優渥福利,約45000元;通過三等考試者,月薪約63000元。警察是人民保姆,有志於打擊犯罪、維護社會安定的考生,警察工作是公務人員中最具挑戰性的。
99年度警察人員考試訂於3/23~4/1報名,考生可選擇紙本報名或考選部網路報名,考試時間6/26~6/28,於台北、台中、高雄、花蓮、台東五考區同時舉行。
100年警察實施之考選新措施
警察人員考試改採「分流雙軌制」
1. 警察特考三等:警大畢業生報考,及格後取得警正警察官任用資格。
2. 警察特考四等:警專畢業生報考,及格後取得警佐警察官任用資格。
3. 基層警察特考增加三等考試,供一般大學畢業生報考,錄取後經
警大1年6個月至2年警察專業訓練,及格後依法任用警正警察官職務。
4. 基層警察特考四等考試供一般高中畢業生報考,錄取後經警專1年6個月至
2年警察專業訓練,及格後依法任用警佐警察官職務。
警察特考工作內容
為配合「女警政策」需要,四等行政警察錄取人員一律分發外勤勤務機構,擔任第一線、24小時輪值之基層警察人員工作(包括勤區查察、巡邏、臨檢、守望、值班、備勤等勤務),主要從事警勤區、犯罪偵防、交通執法、群眾抗爭活動處理及執行人犯押送、戒護等工作。
警察特考薪資
四等為警佐三階三級
18535(月支)+ 18445(專業加給)+ 8435(警勤津貼)=45415元
**超勤津貼**
10000~14000元(視業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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